因為已經有人猜到我的隊友們是誰,所以我之後就只發表在私噗了XD
畢竟熟識之後發現世界真的很小,現實中居然也認識,既然會扯到三次元就發在比較隱密的私噗好了www
樓主是因緣巧合之下發現金燦燦與銀閃閃跟樓主是同個大學,雖然他們早就畢業了XD
契機是來自於銀閃閃徒弟的那句北芳秀,樓主覺得有點眼熟,於是去問了交情頗深的學姊。
樓主的學校很大,下課期間換教室的時候必須騎腳踏車或機車,不然的話,肯定會遲到。
但凡事總有例外,學校眾多科系中只有兩個科系獨佔整座樓,所以那兩個科系沒有這種煩惱。
那兩個科系一個在學校最北邊,另一個則是在最南邊,聽說感情也不太好?只有一屆,兩個科系的系草倒是很要好,因為他們的緣故,兩個科系的往來變多了之後有比較好一點。
北邊科系的系草被稱作北芳秀,南邊科系則是南修真……呃,自從某次南修真在活動上大展廚藝後,大家都改叫他小當家了。
在樓主跟學姊聊到一半的時候,學姊的視線從樓主臉上移到樓主背後,「說人人到,剛跟妳聊到小當家學長,他就來了。」
「嗯?我都畢業這麼多年了,還有人認得我?」
……好耳熟的聲音。
「學長你也才畢業三年好嗎,哪來的很多年。」
樓主轉頭看向小當家學長,嗯……說真的,銀閃閃如果不單戀金燦燦的話,一定很快就會交到男朋友或女朋友。
「學長好。」原本想說麥克風收音多少有差,銀閃閃應該認不出來的樓主還是太天真了。
銀閃閃挑起眉毛,「喵蘿?」
……我自己聽錄音都認不出來了,銀閃閃你是怎麼聽出來的!!!
因為那樣所以這樣,總而言之,樓主後來跟銀閃閃一起逛街買東西去了。
一路上,樓主體驗到走路自備音效的感覺,音效提供者是銀閃閃的手機。
雖然只要手機一響,銀閃閃看都沒看是誰打來的就直接掛斷。到了最後,銀閃閃的手機鈴聲簡直是奪命連環摳的狀態,然後,樓主看到他關機了。
樓主抱著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心態開口問:「你跟劍純吵架了?」
銀閃閃看了我一眼,「今天學妹成功拐他出門了,本來說是我們三個人的聚會,但我臨時有事。」
「……」樓主突然有種芒刺在背的感覺。「臨時有事?」
「陪妳。」
「……你一定還在記仇!」
「哈。」
之後我們繼續逛了一下,我正打算跟銀閃閃提出回去的建議時,剛好與不遠處的金髮男子對上視線,對方原本平淡的神情突然變得沉重起來,當時樓主覺得他似乎釋放出了殺氣,只見他拋下旁邊的妹子,氣勢磅礡地往我們這邊快速走過來。
「呃,那個往我們這邊衝過來的人是劍純嗎?」
「嗯?」
然後樓主看到那個人陰沉著臉伸手抓住銀閃閃的領子將人拉過去。
……他們之間的距離根據樓主的目測大概少於三公分。
大概只要樓主輕拍一下銀閃閃的頭,那兩人就會親到了吧。
樓主在手欠跟生命安全間徘徊了三秒後,覺得還是小命比較重要就打消了念頭。
樓主看向那個被拋下的妹子,發現妹子一臉興奮地看著銀閃閃他們。
WTF?樓主覺得自己不懂現代人的想法了。
總之,過了今天,如果金燦燦還說他跟銀閃閃只是朋友,我會建議朋友的注音改成與情人同音。
阿,忘了說,樓主之前發現到毒哥是我的學弟,我當時就跟他交換了臉書。
昨天,我看到他臉書的更新。
一張照片配一句:跟朋友出來吃飯。
樓主後來跟好友道長確認過了,跟毒哥一起合拍的人是他。
恩,朋友。
我看著排在毒哥貼文下一則的親友貼文,那是已經出櫃的親友跟愛人一起吃飯的貼文。
看著兩則貼文當中的圖片,單身狗樓主覺得受傷。
恩,朋友。
寫作朋友讀作情人。
呵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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